问题:刘老汉有三子一女,2002年6月在老伴去世后,立有一份遗嘱,遗嘱指明:刘权、刘瑾、刘鑫三个儿子每人每年分别照顾刘老汉4个月,刘老汉则指定将两层楼房和所承包的100亩果园收益由三个儿子均分。遗嘱立出后,刘全、刘金、刘鑫三兄弟未尽到照顾刘老汉的义务,互相推诿,使得刘老汉生病饮食起居均无人管,村委会几次派人做三兄弟的工作,均被三兄弟以这是家务事、村干部无权管为由而拒绝。刘老汉的女儿刘金花知道后,于2004年8月将刘老汉接到家中,并细心照顾老汉,使老人安度晚年。2004年9月老人因病去世。刘全、刘金、刘鑫三兄弟想以父亲留下的遗嘱为据分割刘老汉的遗产,而其女刘金花以兄弟三人未尽赡养义务、遗嘱无效为由,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继承其父的遗产。请问题:没有尽赡养义务的子女,可否依遗嘱继承遗产?
刘全、刘金、刘鑫三兄弟不能继承刘老汉的遗产,人民法院可以应刘金花的请求剥夺三兄弟的遗产继承权。
《继承法》第21条规定:“遗嘱继承或者遗赠附有义务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应当履行义务。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经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他接受遗产的权利。”该法第13条第4款还规定:“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由此看来,刘老汉生前留有一份有效的自书遗嘱,但该遗嘱是一个附条件(附义务)的遗嘱继承,刘老汉三个儿子有扶养老人的能力和条件,而未尽遗嘱中约定的义务,不愿意照顾烂派陪老人的起居生活羡轮,违反了上述第21条、第13条的相关规定,因而,法院可应刘金花的请求判定取消刘氏三兄弟的继承权,刘老汉的全部遗产可由刘金花一人继承。如刘氏三兄弟拒绝执行法院判决,刘金花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饥蠢
继承法第十六条规定: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因此你母亲有权将她的个人财产以遗嘱形式指定由你你一人继承,只要遗嘱不存在法律规定的无晌卖老效的情况存在。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一条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宴升负有赡养义务的人。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第十五条规定: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老年人有要求赡养人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第十七条规定:赡养人之间可以就履行赡养义务签订协议,并征得老年人同意。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赡养人所在组织监督协议的履行。
如果协商不成,配码则只能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了。
继承法 第十三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儿子猜悔搜不赡养父亲前历,还能继承其遗产吗?穗历
法律分析:没有尽到赡养义务的人有权继承遗产。未尽赡养义务并不是丧失继承权的法定情形,所指槐以即使不尽赡养义务也有继承权。但是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唯悄友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运氏情节严重;(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