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根据规定第四十七条 单位和个人取得的更新指标,应当用于与原车辆使用性质相同的车辆办理登记(原车辆使用性质为教练或旅游客运的除外),并应当符合以下规定:(一)更新前车辆排量不超过2.5升的,可以更新为排量不超过2.5升的中小客车;(二)更新前车辆排量大于2.5升的,不得超过更新前车辆的排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