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社保转移流程:
(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3)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4)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5)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是累计计算的,中间允许有空档,可补可不补。
2、所需手续:
(1)《申请》;
(2)缴费职工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缴费职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请提供委托书及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5)缴费职工的参加工作时间、视同缴费年限等相关信息需要认定的,需出据缴费职工本人的《人事档案》;
(6)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调动手续原件及复印件;
(7)政策规定的其他相关材料。
扩展资料:
解决养老保险关系跨省转移接续的政策主要是两方面:一方面明确了资金转移结构和转移量。规定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除转移个人账户储存额外,再按本人缴费工资的一定比例转移统筹资金。
个人账户储存额的转移,基本维持了现行政策规定,以体现政策的连续性。统筹基金的转移量,确定为本人1998年1月1日后各年度实际缴费工资的12%左右。确定这个时点,主要是因为1997年以后全国各地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及缴费比例归于统一。
另一方面明确了退休办理地点确定原则,以厘清地方养老保险事权,保障参保人员的养老保险权益。跨省流动就业的参保人员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条件时,首先依据其户籍所在地办理退休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当户籍所在地与参保地不一致时,如果在最后参保地参保满10年,在最后参保地办理退休手续,核发基本养老金;如在最后参保地参保不满10年,依次向前推至满10年的参保地办理退休手续;如在各地参保都不满10年,则在户籍所在地办理退休手续。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人社部:养老保险异地转移不能更麻烦
不必两地奔波
要什么手续?10
去年我在佛山那边工作,公司帮买了社保,,因为辞职不成,所以选择了自动离职,现在回广州工作,怎样才能转回社保?那间公司只帮供了3个月!~~~急~~~~急急
补充:
谢谢~~可我是自动离职的,原来帮我参保的公司是不会帮我打印的,没有劳动合同解除证明,自己个人去打印,社保局会帮打吗?
满意答案广州社保代理3级2010-03-04你先去佛山社保局去打印一份你社保信息缴费的记录(和他们说明是要社保转移的,并盖章),这个记录一半是你参保的公司帮你打的!你可以叫他们去帮你打印!然后要是已经在广州由公司帮您参保的话,你就拿佛山社保局开出来的个人社保缴费信息去广州社保局办理合并就行了的!在佛山参保的3个月计入你在广州的社保账户的!要是回广州暂时找不到参保的单位可以挂靠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帮你参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