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之前综合教材里的内容,新教材没有了,你如果实在好奇,记住就可以,没必要钻牛角尖。
1. 应急照明集中电源主电状态用绿色,故障状态用黄色,充电、应急状态用红色。
2. 应急照明控制器备用电源应至少使控制器在主电源中断后工作3h,应急照明控制器备用电源应能保证应急照明控制器正常工作2h;
3. 大于2000m2的防火分区应单独设置应急照明配电箱或应急照明分配电装置,小于2000 m2的防火分区可采用专用应急照明回路;
4. 一个应急照明配电箱或应急照明分配电装置所带灯具覆盖的防火分区总面积不宜超过4000 m2,地铁隧道内不应超过一个区段的1/2,道路交通隧道内不宜超过500m;
5. 应急照明配电箱输出回路不应超过8路,采用安全电压时的每个回路输出电流不应大于5A,采用非安全电压时的每个回路输出电流不应大于16A。
差不多就这些东西,希望有帮助!
如果是,但有些工程是一个应急箱供好几层楼的公共走廊啊,特别是住宅的。----------------------------------民规13.9.9 除消防水泵、消防电梯、防烟及排烟风机等消防设备外,各防火分区的消防用电设备,应由消防电源中的双电源或双回线路电源供电,并应满足下列要求:1 末端配电箱应设置双电源自动切换装置,该箱应安装于所在防火分区内;2 由末端配电箱配出引至相应设备,宜采用放射式供电。对于作用相同、性质相同且容量较小的消防设备,可视为一组设备并采用一个分支回路供电。每个分支回路所供设备不宜超过5台,总计容量不宜超过10kW。一般不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