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个公司入职一个半月,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现在公司要求个人主动离职。是否违反劳动法?

这种情况该怎么办。每天都有打卡记录。工资条也有
2024-12-05 00:11:47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劳动仲裁解决此事!完全可以胜诉。随时可以申请的

1、单位严重违法,劳动合同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一个月内应该签订劳动合同

2、因为单位的违法行为,你可以随时辞职,并要求单位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双倍工资(最多11个月)等,支付加班工资
3、属于劳动纠纷,应该尽快去提出劳动仲裁,你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可以随时离职。单位没有权利扣押任何工资

4、搜集一些证据能够证明你与这个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比如工作牌、工资卡、考勤记录等任何一个。当然单位给你交的保险是最好的证据

法律依据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回答2:

要求主动辞职不违法,但不签订劳动就属于违法了。建议你不要主动辞职,自己辞职没有补偿金,用人单位主动辞退你则应该支付补偿金。

回答3:

有打卡记录你可以到当地劳动保障局告公司逼迫你辞职的违法行为让劳动保障局制止公司的违法行为维护你的合法权益因为你如果去告可以获得未与你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赔偿一个月半月的双倍工资

回答4:

这个属于试用期,公司有权辞退,也不存在补偿金,但你可以要求公司给你补一个月的社保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