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为员工提交完工伤鉴定等级的表后,却不把病历本还给员工,合法么?

2025-04-13 04:05:59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不违法。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人社部和国家卫计委《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规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提交完整的病历资料,公司收取工伤职工病历本,可能已经用于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无法归还;即使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没有收取原件,公司承担了工伤保险责任,保存工伤职工病历本,作为工伤赔付资料,也不违法。
资料工伤医疗机构,保存员工工伤医疗病历,门诊15年,住院30年,工伤职工需要,可以持本人身份证到医疗机构复印

回答2:

应当将病历、珍断与工伤鉴定申请一并提交给劳动(工伤)鉴定委员会(或者鉴定机构),工伤职工认为有必要的可以留存复印件。

回答3:

这个当然是违法的,你可以和单位协商,实在不行可以去劳动局投诉

回答4:

这种情况可以理解,因为如果向保险索赔,是需要病历本的。

回答5:

你有权要回自己的病历本!如果公司只是检查一下还可以!如果不还给你,那就是违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