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2017 年 3 月 26可出售给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也可出售给个人。
在 2017 年 3 月 26 日之后新建商办类项目,个人不允许购买。购买商办类用房时,需要全款购买。买受人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① 本人名下在京无住房和商办类房产;
② 在申请购买之日起,在京已连续缴纳满 60 个月的社会保险或者连续 60 个月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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