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隶州”(隶属的“隶”不是录取的“录”)的建置最早出现于元代,明清时期地方行政单位之一,以直隶于布政司而得名,与一般隶属于府的州不同,相当于现在的省辖市。
1、明朝洪武九年(1376年)广西直隶州是:归顺州(治今靖西)、田州(治今田东)、泗城州(治今凌云)。此外,全州原属湖南地。
2、清朝时期,推行省、道、府(直隶厅)或州(直隶州)、县四级。复设广西省,省会驻桂林府(今桂林市)。广西全省划分为11个府、2个直隶厅、2个直隶州,分别统辖各州市县。2个直隶厅是:上思直隶厅(治今上思)、百色直隶厅(治今百色);2个直隶州是:鬰林直隶州(治今玉林)、归顺直隶州(治今靖西)。此外廉州府(治今合浦)、钦州直隶州(治今钦州),均属广东省。
3、广西建制历史沿革在民国元年,直隶州、厅均改为府,全省划分为10府:桂林府、平乐府、柳州府、庆远府、梧州府、浔州府、南宁府、太平府、镇安府、思恩府,分别统辖各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