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安县拆迁南公由,太子务,大辛庄这几个村庄么

2025-04-14 11:2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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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你好,是否会拆迁以及会何时拆迁请查询拆迁公告。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三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解释工作。
  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望采纳,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