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带行驶证开车交警怎么处罚

2024-12-02 17:2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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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行驶证,并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规定: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扩展资料:

机动车行驶证是准予机动车在我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法定证件。行驶证由证夹、主页、副页三部分组成。其中主页正面是已签注的证芯,背面是机动车相片,并用塑封套塑封。副页是已签注的证芯。

行驶证主页正面文字颜色为黑色。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行驶证”字体为12pt黑体,位置居中; “号牌号码”、“车辆类型”、“使用性质”、“所有人”、“住址”、“品牌型号”、“发动机号码”、 “车辆识别代号”、“注册日期”、“发证日期”等文字。副页正面文字颜色为黑色。“号牌号码”、“核定载人数”、“档案编号”、“整备质量”、 “总质量”、“核定载质量”、“外廓尺寸”、“准牵引总质量”、“备注”、“检验记录”等文字。

参考资料:

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百度百科-行驶证

回答2:

如果开车没随身携带《机动车行驶证》的情况,将面临的处罚包括: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对驾驶人的驾照扣 一 分,并处警告或者 二十 元以上 二百 元以下罚款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 九十五 条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 九十 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 九十 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 二十 元以上 二百 元以下罚款

  3.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机动车驾驶人有以下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  一  分;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未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驾驶证》的

以上信息来源于: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五)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回答3: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处罚 】
  未随车携带驾驶证、行驶证扣1分。 罚款20-200元;扣车;如果你的车里没有第二位驾驶员能继续开车,就要扣车。还要支付扣车时可能产生的拖车费、停车费。现在交警手里都有警务通的,你告诉他身份证号码,他一查就知道你有没有
  了,如果连身份证都没有带,可能连人都要带走。
  【扣车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5条第1款: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2)《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25条第1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扣留车辆:(一)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驾驶证的;”
  【扣分依据】
  扣分全国统一,依据:《91号令<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附件3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第5条第5项: 五、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分:(五)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保险标志,未随车携带行驶证、机动车驾驶证的。

回答4:

没带驾驶证行驶证上路被交警查到会扣1分。
  根据公安部《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管理规定》:
  五、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分:
  (一)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

  (二)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会车的;

  (三)驾驶机动车载货长度、宽度、高度超过规定的;
  (四)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臵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未随车携带行驶证、机动车驾驶证的。

回答5: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第九十条的规定,对未随身携带驾驶证的处理如下:

无论驾驶人行驶中违法与否,均不允许驾驶人再驾驶车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驾驶人提供驾驶证。然后,根据驾驶人提供驾驶证的情况分别进行处理:

  1. 驾驶人提供了驾驶证,如行驶时无其他违法,给予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及时退还机动车。

  2. 驾驶人提供了驾驶证,如行驶时有违法,根据其违法的情况和未随身携带驾驶证一并予以处罚,及时退还机动车。

  3. 驾驶人未能提供驾驶证,按无证驾驶处罚。

    而对于无证驾驶的处罚:对于“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条规定: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处15日以下拘留。

参考资料

驾照网.驾照网[引用时间2017-1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