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成都体育学院单招文化课和专项录取分数线是多少!

2024-11-17 14:5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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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2019年,成都体育学院单招文化课录取分数线:200分左右;专项录取分数线:184分左右。

日前,国家体育总局发布《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管理办法》。与往年体育专项考试由各学校组织或个别项目全国统考方式不同,2018年起,体育专项考试将分项目采用全国统考和分区统考方式。

2019年,体育单招设有运动训练专业的招生院校有92所,比2018年减少1所。设有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的体育单招院校有51所,比2018年增1所。

考试方式、录取时间也都有所变化。体育专业录取时,体育单招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在不低于180分的基础上,由各体育单招院校根据本校实际情况综合确定本校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

回答2:

2019年,成都体育学院单招文化课和专项录取分数线200分左右;专项录取分数线184分左右。

录取原则:

1.体育教育、休闲体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运动康复专业:在投档考生中,按体育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在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根据考生的文化考试成绩(折合百分制)30%及体育专项考试成绩70%进行综合评价,按照项目择优录取;

3.舞蹈学、舞蹈表演专业:四川省、重庆市在投档考生中,按照省级招生部门组织的相关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其它省、自治区在投档考生中,按照我校舞蹈类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在投档考生中,按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5.音乐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在投档考生中,按省级招生部门组织的相关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6.中医学、康复治疗学、运动人体科学、体育经济与管理、经济学、旅游管理、新闻学、英语、文物与博物馆学专业:在投档考生中,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7.我校在确定录取专业时,遵循分数优先的原则;

8.所有专业新生均在校本部就读,就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体院路2号。

回答3:

单招分数线一般在200分左右

2019年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和国家体育总局联合下发的《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管理办法》体科字﹝2018﹞132号文件精神以及上级有关政策规定组织和实施。

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生源情况和专业需求,结合成都体育学院实际制定2019年体育单独招生录取原则如下:

1、 根据国家体育总局文件要求:划定文化课考试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不低于180分,体育专业成绩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不低于40分。

2、 对具备一级运动员等级的考生,在文化考试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30分录取;对具备运动健将技术等级的考生,在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50分录取。

3、 在达到最低录取控制线的基础上,根据考生的文化成绩(折合百分制后)和体育专项成绩3:7的比例进行综合评价,具体公式:综合分=(文化成绩/6)*30%+体育专项成绩*70%。

4、 依据考生填报的志愿梯次顺序,按照综合分由高到低,分项目录取,如遇综合分相同情况,按照专业分数择优录取。

5、 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若已被成都体育学院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录取,则不再参加其他录取。

6、 考生弄虚作假,经查实,取消其当年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报考或录取资格,已入学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并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33号令)进行处理。

回答4:

专项录取分数线是:

  1. 篮球 68.07

  2. 排球 69.98

  3. 沙滩排球 71.5

  4. 田径 68.95

  5. 游泳 73.72

  6. 技巧 73.33

  7. 体操 83.39

  8. 水球 70.06

  9. 乒乓球 66.67

  10. 羽毛球 65.05

  11. 网球 69.73

  12. 跆拳道 64.4

  13. 举重 66.15

  14. 足球 73.85

  15. 武术套路 70.19

  16. 武术散打 66.75

  17. 中国式摔跤 74.06

  18. 艺术体操 81.64

  19. 高尔夫球 47.27

  20. 摔跤 77.42

  21. 柔道 75.24

1、根据国家体育总局文件要求:划定文化课考试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不低于180分,体育专业成绩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不低于40分。

2.、对具备一级运动员等级的考生,在文化考试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30分录取;对具备运动健将技术等级的考生,在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50分录取。

3、 在达到最低录取控制线的基础上,根据考生的文化成绩(折合百分制后)和体育专项成绩3:7的比例进行综合评价,具体公式:综合分=(文化成绩/6)*30%+体育专项成绩*70%。

4、依据考生填报的志愿梯次顺序,按照综合分由高到低,分项目录取,如遇综合分相同情况,按照专业分数择优录取。

5、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若已被成都体育学院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录取,则不再参加其他录取。

6、 考生弄虚作假,经查实,取消其当年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报考或录取资格,已入学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并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33号令)进行处理。

7、体育单招录取办法解释权归招生工作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