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迁以后没有及时办理身份证,多长时间户口会被注销

2025-03-23 16:4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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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迁移户口不强制换领身份证:只要原身份证还在有效就可以继续使用,户口不会因此而被注销,当事人主动申请换领的,不在此限;
  2,但如果当事人领取了户口迁移证后,超过其注明的有效期不办理落户手续的,户口是会被注销成为黑户的(两边都没有当事人的户籍信息),建议尽快办理落户手续。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的规定:
  第十一条 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
  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
  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1.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2.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3.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