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确认犯罪分子的情况下,派出所不抓人又不网上通缉,可依法向检察院或者上级公安机关反映这个问题,举报其不作为。
《人民警察法》第四十六条规定:“ 公民或者组织对人民警察的违法、违纪行为,有权向人民警察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行政监察机关检举、控告。受理检举、控告的机关应当及时查处,并将查处结果告知检举人、控告人。对依法检举、控告的公民或者组织,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
根据这一法律规定,可以到检察院、行政监察机关进行检举或控告。由于警察不作为行为造成财产损失的,还可以申请公安机关给予赔偿,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你的赔偿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依照《国家赔偿法》第四章的规定给予赔偿,逾期不予赔偿或者对赔偿数额有异议的,还可以自期间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对方身份明确可以要求公安机关上网追逃,如果公安机关拒绝,可以向人民检察院反映
能确定是谁把你砍伤了么?
如果能确定公安机关抓不到人又不通缉你可以找检察院或者上级公安机关反映这个问题,要求公安机关尽快破案。
警察很忙的。 小case当然放一边了
可以区法院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