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打开政府服务网,点击所要办理执照的管辖地区
2、右上角没有账号的,选择注册;有账号的直接登录
3、登录成功,系统自动返回主页面,新开办或者变更企业名称,要先企业名称预先自主登记
4、选择企业类型
5、选择企业名称构成要素信息
6、下载承诺书,签字,点击提交
法律分析:1、打开政府服务网,点击所要办理执照的管辖地区
2、右上角没有账号的,选择注册;有账号的直接登录
3、登录成功,系统自动返回主页面,新开办或者变更企业名称,要先企业名称预先自主登记
4、选择企业类型
5、选择企业名称构成要素信息
6、下载承诺书,签字,点击提交
7、返回主页面,点击企业开办菜单,进入下个页面,点击企业开办的办理按钮
8、点击设立登记,填写预先核准通知字号和核准通过的企业名称
9、填写企业基本信息、董事、监事、经理等信息、财务负责人、联络员、党建信息。要勾选是否有董事和监事会信息等等
10、在手机端下载:登记注册身份验证APP,用身份号码注册账户,打开是否办理企业登记注册按钮,选择企业登记截止日期
11、回到电脑端政务服务网,更新认证状态,通过后点击提交
12、等待预审,预审通过
13、预审通过后,下载并打印如下资料,另带上联络员(委托办事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到市场监督管理局取证窗口。审核资料完成后,立即领取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申请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经营场所证明;
(四)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第二十二条
登记机关作出准予登记决定的,应当发给申请人准予个体工商户登记通知书,并在10日内发给申请人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不予登记的,应当发给申请人个体工商户登记驳回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