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发生在别人故事,发生在自己身上就是事故,发生交通事故都是大家不愿意的事情,但是既然已经发生了,大家最重视的就是赔偿的问题,大部分案件都可以通过于责任方协商解决赔偿问题,但总有一部分责任方不肯赔偿,那么遇到这种问题,应如何应对呢?在这里有两个方式,第一,请专业律师介入与责任方谈判,相信所有伤者都是第一次经历这样的事情,没有经验也不知道应该如何要赔偿,但是专业律师他们有着丰富的专业知识和经验,能够为你争取更多的利益;第二个方式就是诉讼,拿起法律武器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交通事故属于侵权类案件,大家可以去事故发生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基层法院起诉,以保证自己得到应有的利益。
对于交通事故中,对方负事故全部责任,但不愿意承担赔偿责任的。当事人就赔偿问题协商无效的,可以依法提起民事诉讼,通过诉讼方式,请求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要求相关责任人员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自己全责的情况下,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限额内进行赔偿;如果交强险不足部分,由保险公司在商业保险限额内进行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