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理环境
位置
昌吉回族自治州位于天山北麓、准噶尔盆地东南缘。位于北纬43°20′~45°00′,东经85°17~′91°32′。东临哈密市西接石河子市,南与吐鲁番市、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毗邻,北与塔城、阿勒泰地区接壤,东北与蒙古国交界。从东、西、北三面环抱乌鲁木齐市。[9]
2007年8月1日,原属该州的米泉市正式划归乌鲁木齐市管辖,从而使昌吉回族自治州被新成立的米东区分成了互不相邻的东西两部分,西部三县市(昌吉市、呼图壁县、玛纳斯县)东邻乌鲁木齐市、五家渠市,西与石河子市、塔城地区相接,南与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相连,北与阿尔泰地区、塔城地区接壤;东部四县市(阜康市、吉木萨尔县、奇台县、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东北与蒙古国交界,东临哈密地区、西接乌鲁木齐市,南邻吐鲁番地区,北与阿勒泰地区接壤。
东西长541千米,南北宽285千米,总面积7.3万平方千米。全州辖两市五县一区,州政府所在地昌吉市,东距乌鲁木齐市中心38千米,西抵石河子市110千米,至乌鲁木齐国际机场18千米。
地貌
昌吉自治州地势南高北低,由东南向西北倾斜,南部是天山山地,中部为广袤的冲积平原,北部为浩瀚的沙漠盆地,此区域为横亘南部的天山的北坡,习惯称之为“天山北坡”。
人口民族
人口
2016年末全州地域人口159.8万人,比上年增加0.8万人,同比增长0.5%。
公安局统计报表总户数49.1万户,总人口140.1万人(不含农八师驻玛纳斯县四团场和五家渠市所属人口),比上年增加0.8万人,同比增长0.3%。其中男性70.8万人,女性69.3万人。在全部人口中,非农业户口人数59.4万人,农业户口人数80.7万人。汉族人口数101.2万人,占人口总数的72.3%;少数民族人口数38.9万人,占人口总数的27.7%,其中回族人口数14.9万人,占总人口的10.6%;哈萨克族人口数14.7万人,占总人口的10.5%;维吾尔族人口数6.8万人,占总人口的4.9%。全州户口登记新出生人口16461人,人口出生率11.8‰;死亡人数7691人,人口死亡率5.5‰。人口自然增长率6.3‰。[5]
民族
汉族人口为1075852人,占75.31%;各少数民族人口为352735人,占24.69%。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汉族人口增加50152人,增长4.89%;各少数民族人口增加46535人,增长1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