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费用主要包含医疗费、住院期间生活费、停工留薪期间工资等医疗期间的费用,如果存在伤残等级,还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在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时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医疗补助金。
在第一次申请工伤待遇审核时,有社保支付员工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及医疗费费用。单位按月支付员工工资。在解除劳动关系时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医疗补助金。
依据《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不包括的,医疗费是单独计算的,工伤认定之后进行伤残等级鉴定,对应不同等级会赔偿不同标准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
医疗费用是单独的一部分,不应该包括在里面的。如果是协商赔偿的话,应该在协议书里明确写明是否包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