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两种办法,一种是提出申诉,一种是重新再报考。
一,提出申诉的流程:
被注销注册的当事人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注销注册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法申请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依法向法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行为。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通过行政救济途径解决行政争议的一种方法。
二,可以重新报考:
学历的有效证明是指国家承认的毕业证书。基础医学类、法医学类、护理(学)类、医学技术类、药学类、中药学类等医学相关专业,其学历不作为报考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
报名有效身份证件:
(一)中国大陆公民报考医师资格人员的有效身份证件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警官证、文职干部证、士兵证、军队学员证;台港澳地区居民报考医师资格人员的有效身份证件为台港澳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
(二)外籍人员的有效身份证件为护照。
医师注册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所在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应当在三十日内报告准予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注销注册,收回医师执业证书:
(一)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的;
(二)受刑事处罚的;
(三)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的;
(四)依照本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暂停执业活动期满,再次考核仍不合格的;
(五)中止医师执业活动满二年的;
(六)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不宜从事医疗、预防、保健业务的其他情形的。
这个不一定算非法行医。
北大附属第一医院前两年出了个很有意思的事情,具体你可以百度。
由于参加医师资格考试到执业医师注册期间有一个不可抗拒的时间段,在这个时间段内行医(诸如开医嘱,门诊等),根据中国卫生部答复陕西卫生厅的文件,这个不属于非法行医,也不属于违法行医。
但是由于出了医师资格证到注册只有两年时限,如果期间不注册,以后再注册还要相关的手续。如果你非不可抗拒原因不注册,就算是非法行医。
不知道楼主属于什么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