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具有良好职业道德;
(二)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以及有关财经法规和制度,无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三)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四)从事审计、财经工作。
参加初级资格考试人员,除具备本规定第四条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学历。
一、初级
参加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具有良好职业道德;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以及有关财经法规和制度,无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从事审计、财经工作。
参加初级资格考试人员,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学历。
二、中级
参加中级资格考试人员,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以上所要求的学历必须是国家教委认可的毕业证书,结业证书和专业证书无效。
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分初、中、高级三个级别。
初、中级资格考试科目与内容均为:
(一)《审计专业相关知识》:宏观经济学基础、企业财务管理、企业财务会计、法律;
(二)《审计理论与实务》:审计理论与方法、企业财务审计。
初、中级资格考试采用同一套考试大纲。根据对初、中级审计人员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的不同要求,两个考试科目各部分内容为初、中级资格共同考试内容和中级资格单独考试内容。
高级资格考试科目为:
(一)《经济理论与宏观经济政策》
(二)《审计理论与审计案例分析》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初级审计师
一、初级
参加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良好职业道德;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有关财经法规和制度,无违反财经纪律行为;
3、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热爱工作;
4、从事审计、财经工作。
参加初级资格考试人员,还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中专以上学历。
二、中级
参加中级资格考试人员,必须具备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以上所要求的学历必须是国家教委认可毕业证书,结业证书、专业证书无效。
考试科目与内容:
1、《审计专业相关知识》:宏观经济学基础、企业财务会计、法律;
2、《审计理论与实务》:审计理论与方法、企业财务审计。
审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实行全国统一的考试制度。初级审计师考试设置两门科目,两门科目必须一次考过算考试合格。
通过全国统一考试获得资格人员,表明已具备担任相应审计专业技术职务的水平和能力,用人单位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德才兼备原则择优聘任。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初级审计师
一、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以及有关财经法规和制度,无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从事审计、财经工作。 (二)参加初级资格考试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学历。 (三)参加中级资格考试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专科毕业,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5年; 2.大学本科毕业,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4年; 3.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四)参加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与评审相结合)考试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博士学位,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2年; 2.获得硕士学位,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4年; 3.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5年; 4.大学专科毕业,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6年。 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08年12月31日。 二、考试时间、科目 本次考试日期定于2008年10月19日,具体安排如下: (一)初、中级:9:00-11:30《审计专业相关知识》 14:00-16:30《审计理论与实务》 (二)高级:9:00-12:00《经济理论与宏观经济政策》 14:00-17:00《审计理论与审计案例分析》 三、考试成绩管理办法 考试成绩为非滚动管理。参加考试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 四、报名相关事宜 (一)报名时间 2008年4月17日-20日(9:00-11:00,13:30-16:00) (二)报名方法 参加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由本人提出申请,单位人事部门负责报名条件的初审。对初审合格者,在报名表“单位意见”栏内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报考人员携带单位初审合格并加盖公章的申报表,工作证、身份证(原件)、学历证明(原件、复印件)、职称证明(原件、复印件,限高级审计师)、本人近期黑白免冠一寸光面正面照片两张,按规定的报名日期和要求,到报名点办理手续(单位集体办理亦可)。证件不全者须到有关部门补齐证明方可报名。 考试报名费每人10元,初级和中级资格考试考务费每科45元,高级资格考试考务费每科85元。 考试准考证请考生凭本人身份证于2008年9月26日-9月30日(9:00-11:00,13:30-16:00)至考试院(瑞金南路438号,近斜土路)领取,逾期视为放弃考试。准考证领取时间等如有变更,将及时在考试院网上发布。考生领取准考证后,请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相关信息。 五、成绩查询 (一)一般考试后两个半月,考生可在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www.spta.gov.cn)“成绩查询”栏目查询考试成绩。考试成绩单不另行发放,考生如有需要,请于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0天内自行下载打印。 (二)领证时间为成绩公布后两个月左右,地点为相应报名点。请考生届时关注本网站通知或联系报名点。
参加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具有良好职业道德;
(二)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以及有关财经法规和制度,无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三)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四)从事审计、财经工作。
(五)教育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学历。
初级审计师考试科目为:“审计专业相关知识”(包括:宏观经济学基础、企业财务管理、企业财务会计、法律)和“审计理论与实务”(包括:审计理论与方法、企业财务审计)。
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报考时间全国各省有差异,一般为4~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