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决离婚了,判决书也盖章签字发给我了,就是对方一直不去拿判决书,法庭也不给她邮寄,也不送达,现

2025-01-06 12:2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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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法院判决书不需要双方当事人签字,一审判决自判决书下达之后15天之内,双方当事人没有上诉的,判决就合法生效。若是二审判决,在判决书下达那一刻起判决就生效。
  当事人可以凭生效的判决书办理再婚手续。
  《民事诉讼法》规定:
  第一百四十八条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
  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
  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法院。
  宣告离婚判决,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
  第一百五十二条判决书应当写明判决结果和作出该判决的理由。判决书内容包括:
  (一)案由、诉讼请求、争议的事实和理由;
  (二)判决认定的事实和理由、适用的法律和理由;
  (三)判决结果和诉讼费用的负担;
  (四)上诉期间和上诉的法院。
  判决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
  第一百六十四条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第一百七十五条第二审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

回答2:

你们的离婚判决书已经生效;
对方不去拿离婚判决书,不影响判决书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