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不配合我们做工伤认定,我们没有劳动合同,该怎么办?

2024-12-02 03:3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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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如单位不配合做工伤认定,可以先自行出资到当地有资质做工伤认定的医院进行认定,并保留好相关费用收据以及认定报告,如单位给予员工缴纳社会保险企业可以向工伤保险管理中心申请支付相关费用及补偿,但如果企业未给您缴纳社会保险并对此事置之不理,员工可以到当地劳动仲裁部门申请劳动仲裁申请并申请以下仲裁方案:

  1. 按《工伤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依据工伤认定结果进行工伤补偿,包括伤残津贴、就医期间的治疗费用等;

  2. 如企业未给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可要求企业补缴社会保险或相应补偿;

  3. 如企业不能提供劳动合同,劳动者可按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申请2倍工资经济补偿;

  4. 由于工伤原因,治疗期内企业不得解聘员工,同时应按工伤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支付治疗期工资;

  5. 要求企业承担个人出资垫付的工伤认定费用;

如单位对劳动仲裁结果拒不执行,可到当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回答2:

自己申请工伤认定,准备工伤认定申请表、事故报告书、身份证复印件、事实劳动关系材料、医院首次病程记录、入院记录。前两份到劳动局领取。
伤残鉴定材料:伤残鉴定申请表、CT(X)片、病历、医院出院诊断证明、身份证复印件、工伤认定书、申请书,前一份到劳动局领取。
一、1.不知道你们那里还有没有实行劳动用工登记(是合同的备案,但不是复印件,有合同的基本信息,比如姓名,性别,民族,合同起止日等),上面有用工登记日期,你可以到劳动局查询。
2.到劳动局查询单位有无为你弟弟参保工伤,如果单位为你弟弟参保,可以要求劳动局打印一份参保证明,这个证明很有效。
3.到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同时可以自己准备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比如工资单、银行流水、工牌、考勤表、同事证言等,有这些东西也可以证明双方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二、即使没有合同,只要有了证明双方事实劳动关系的材料,马上申请工伤认定,要掌握时间,从受伤到申请不能超过一年,超过了一年就不能申请工伤。 工伤认定下来后立即申请伤残鉴定,鉴定下来后有参保工伤就交到社保中心核算,没有参保找单位私谈,不想私谈立即找律师到劳动局申请仲裁(仲裁时间是知道或应当知道或收到伤残鉴定结论书一年内),仲裁赔偿金额包括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不知道是不是你弟弟本人签的,不是的话提)、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停工留薪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一次性就业补助、一次性医疗补助、伙食费、护理费、申请工伤及伤残产生的费用、为解决这次事故产生的费用、要求单位补缴社会保险。
三、工伤事故要的时间稍长,在有基本生活保障的前提下,不要怕,只要有工伤认定和伤残鉴定,无论仲裁还是打官司100%赢。
四、如果合同不是本人签字,工资6000+,十级伤残仲裁要求15-20万,九级伤残要求20-25万,对这种有尿性的老板,你就得这样。

回答3:

带着身份证及相关能证明你在企业上班的证据,比如工服,工牌、签到记录、工资支付凭证到企业所在地的劳动仲裁部门申请劳动仲裁,先确定劳动关系,确定后再直接到企业所在地的工伤保险所申请工伤认定,认定后再申请伤残能力鉴定,鉴定后再返回劳动仲裁部门申请工伤赔偿,确定数额后如果单位还是不配合的话,可以在裁决书下来后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一般到不了法院, 企业认为要败诉时,会主动与你合解的,到时候可以让劳动仲裁部门申请调解,如果觉得不同意调解,你也可以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这是你整个问题的处理思路,希望能帮得上你,手机码字不易, 有用请采纳,谢谢!

回答4:

根据《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及各省、市、自治区的工伤保险实施办法)、《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等法规规定,可以先行申请劳动仲裁确立劳动关系,然后在再申请工伤认定(包括工伤鉴定)并主张工伤待遇。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要么自已先学法需用法维权,要么花钱请代理人(律师或法律服务工作者)维权。没有其它办法。

回答5:

可以电话投诉到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他们会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纠正;如果还不行可以直接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仲裁,就按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要求单位按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支付双倍工资。到时他一定会拿出合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