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理论输送能力。指每小时理论输送的人数。理论输送能力(c,人/h)计算式为c=3
600vk/0.4。式中,v为
额定速度
,m/s;k为宽度系数(梯级宽度为0.6m时取1.0,0.8m时取1.5,1.0m时取2.0)。
(2)额定速度。指梯级、
踏板
或
胶带
在空载运行下的速度,是设计确定并实际运行的速度。自动扶梯
倾斜角
不大于30°时额定速度不应超过0.75m/s,倾斜角大于30°且不大于35°时额定速度不应超过0.50m/s。
自动人行道
的额定速度不应超过0.75m/s,当踏板的宽度不超过1.1m时,额定速度不应超过0.9m/s。
(3)倾斜角。梯级、踏板或胶带运行方向与
水平面
构成的最大
角度
。一般有27.3度,30度,35度(当提升高度不超过6m
,
额定速度不超过0.50m/s时,倾斜角允许增至35°)三种。一般双梯的话梯级宽度常用1000,这样的话总宽度会达到3400——3600左右。
(5)梯级名义宽度。国内自动扶梯一般采用0.6m、0.8m、1.0m,一般双梯的话梯级宽度常用1000,这样的话总宽度会达到3400——3600左右。
(6)基坑深度。自动扶梯空载和负载向下
制动距离
范围
额定速度(m/s)
制动距离范围(m)
0.50
0.20-1.00
0.65
0.30-1.30
0.75
0.35-1.50
(6)安全设计
出人口畅通区的宽度不应小于2.50m,畅通区有密集
人流
穿行时,其宽度应加大;
;
栏板应平整、光滑和无突出物;扶手带顶面距自动扶梯前缘、自动人行道踏板面或胶带面的垂直高度不应小于0.90m;扶手带外边至任何
障碍物
不应小于0.50m,否则应采取措施防止障碍物引起人员伤害;扶手带中心线与平行
墙面
或
楼板
开口边缘间的
距离
、相邻平行交叉设置时两梯(道)之间扶手带中心线的水平距离不宜小于0.50m,否则应采取措施防止障碍物引起人员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