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拖欠工资2个多月了。一而再再而三的欺骗我们。他们的行为属于违法吗?

2024-11-19 13:26:18
推荐回答(3个)
回答1:

  无故拖欠工资,是指用人单位在没有任何合法甚至合理的原因下的拖欠员工的工资的行为,超过《**省工资支付规定》的期限,延期支付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的行为。
  《劳动法》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其支付赔偿金:(1)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2)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3)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4)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可以看出,无故拖欠职工工资,资方要支付拖欠工资、补偿金(25%拖欠工资额),必要时还要支付赔偿金(但要以造成实际损害为前提)。

回答2:

无故拖欠工资就违法了!但是你现在走哪去投诉都有点缺乏实质证据!
建议

1、下次去让公司领导写个工资欠条,欠多少,什么时候发,要求加盖公司的章;
注意点:A、是公司欠你的钱,不要写成私人/领导欠你的钱了,免得民事纠纷更难处理;
B、这种东西都要“骗”着公司给你办,你不能让他们知晓你要这个的真实目的;
C、如果你觉得这样麻烦,你就去收集你是该公司员工、考勤记录、未发放工资……相关证明,你证据不齐执法人员无法判决!!
2、如果到期不支付就凭欠条到劳动监察部门去申诉!

回答3:

肯定是了 对于没有信誉的公司建议你直接打当地劳动局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