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异地办理身份证需要什么材料

2025-03-23 06:41:44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身份证异地办理需要公民提供:
1、户口簿;
2、填写《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
3、工本费40元;
4、本人到场录取指纹。
参考资料:http://politics.people.com.cn/n1/2016/0304/c1001-28169797.html

根据《关于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的意见》

2015年7月1日,部署天津与河南、江苏与安徽、浙江与江西、重庆与四川、湖北与湖南10省、市开展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一对一试点;建设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系统,加载居民身份证挂失信息,逐步向社会各部门提供核查服务;组织实施居民身份证丢失招领工作。2016年7月1日,在10省、市试点基础上,部署全国大中城市和有条件的县(市)开展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试点工作。2017年7月1日,全面实施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工作。

3、提高异地受理工作效率。公民本人到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由公安机关查询全国居民身份证挂失申报系统和全国捡拾居民身份证信息库核实。对符合规定的,公安机关应当当场受理;对申请材料不全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群众所需补齐的材料。

回答2: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八条:居民身份证由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目前法律规定只能向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申请办理身份证,无法异地办理,关于异地办理身份证的规定目前并未出台。身份证是用于证明持有人身份的证件,多由各国或地区政府发行予公民。它将作为每个人独一无二的公民身份的证明工具。大量新技术的出现允许身份证包含生物统计学信息于其中,如照片、面部特征、手掌特征、虹膜扫描识别或指纹识别,其他通常出现在身份证上(或数据库中)的信息包括:全名、父母姓名、住址、职业、民族(在多民族国家中)、血型和凝血因子。1989年9月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公布施行。

回答3:

觉得有用的话给个小心心

回答4:

  异地正常申请换领的,交验原有效期满的居民身份证;异地申请补领的,交验户口簿、居住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条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
离开户籍地的群众异地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有以下步骤:
  第一步,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缴纳证件工本费。其中,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
  第二步,异地受理点受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申请后,及时将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户籍地公安机关,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及时审核签发。
  第三步,居住地公安机关接到经审核签发的制证信息后,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制作与核验发放,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证件。换领证件的,领取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