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水患一直是北宋政府非常棘手的问题。从汉代起,黄河在几次比较大的泛滥和改道后,经过王景的治理,在以后近800多年的时间里,出现了相对安流的局面[1]。而到了北宋,据不完全统计,黄河及其支流共泛溢154次,平均每年约0.92次。 仅黄河主干长时间大范围泛滥甚至改道有近80次,范围波及到淮河和御河流域的许多地区,对北宋的经济、政治、军事等诸多方面都产生着重大的影响。(统计数字见附表)面对汉唐间800余年的安流,北宋的统治者也只有慨叹命运对自己的不公了。
一 北宋黄河泛滥频繁的原因及特点
灾害不独是自然现象,人为破坏也是引起自然灾害的一个重要因素。宋代以前,由于生产力水平不高,科学技术尚不发达,人类征服自然,改造自然的能力还不够强大,人类加载给自然界的破坏还不足以让自然在相对短的周期里对人类进行报复。而当祖先们对自然无节制地破坏性开发积累到了一定程度,自然界的承受能力达到了极限的时候,它就会以灾害的形式对人类进行报复,而北宋恰恰处在这一阶段。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说,宋人更多地承担了自己和先辈们无知的恶果。
中国古代的几次长时间、大规模的分裂割据都发生在宋代以前。从春秋战国到三国两晋南北朝,再到五代十国,军阀割据的斗争造成的影响,带来了两方面的后果。其一,是导致了黄河周围地区植被与生态环境遭到了破坏,引起了灾害频繁发生。其二,它又再一定程度上掩盖了自然所带来的伤害,自然灾害极有可能在“究天人之际,察古今之变”原则的指导下,被述史者轻描淡写地一笔代过。即使有所记载,也早已被无情的战火所吞噬。宋代以后,中原地区军阀混战、长期割据的局面不复出现,更多的典籍得以留存,从数量和质量上都大大超过了前代,史籍的数量也倍于前朝。这就在对自然灾害记载的数量上有了超过前代的可能。
唐代中后期,由于全国经济中心向东南方向转移,以长安为中心的关中地区,交通、水利等事业发展的相对滞后,已经不能负担起全国政治中心的需要。从五代十国起,交通条件优越、漕运发达的河南开封成为了全国的中心。北宋的都城开封位于黄河中游,这就是人们更多地把目光投向了它附近的地区。
宋代也是中国历史上一个思想空前活跃的时期,人们从不同的视角观察、记录着周围发生的一切。自然灾害更是作为一种手段或约束力,被广泛运用到政治生活中,因此,人们更加重视对灾害的论述和记录。这样不仅保留了大量的有关灾害的珍贵材料,而且还为我们研究宋人乃至古人的政治、经济、军事以及荒政思想提供了丰富的素材。
北宋时期黄河水患的特点主要有三个方面。
首先,受灾面积广,水灾爆发次数频繁。几乎涵盖了现在黄河中下游河南、山东,北至河北中部海河流域,南到淮河流域江苏、安徽的许多地区。几乎黄河的历史上所有泛溢过的地方,北宋时期均有河决的记载。另外,黄河泛溢也十分频繁,在北宋的167年里,就有54个爆发年份,平均每3年一次。
其次,灾情严重,造成黄河多次改道和分流。造成改道的决溢在北宋一共有7次,分别出现在太平兴国八年(983)、天禧三年(1019)、天禧四年(1020)、景祐元年(1034)、庆历八年(1048)、熙宁十年(1077)以及元丰四年(1081)。黄河如此频繁地大规模地改道,在整个黄河灾害史上都是比较罕见的。其中熙宁十年爆发的是这一时期最严重的一次,造成了三十八万户流离失所,三十万顷良田被淹没,四十五个州县受灾,“濮、齐、郓、徐尤甚”[2](卷二十,三十二页)
第三,受灾地点集中,河北地区尤罹重患。河北位于黄河下游,北宋时期,黄河的大部分决溢都波及到这一地区,是这一地区成为当时主要的黄泛区。
河北路与辽国接壤,北宋初期的对辽策略,多数与这里有关。仁宗时,宋廷的战略重点转移到西北,黄河下游逐渐成为北宋政府对辽采取消极防守的心里屏障。随着女真族在北方的崛起和西夏、辽国国力的不断削弱,宋廷的战略再次偏向黄河下游的河北地区。可以说,黄河的安流与泛溢,在很大程度上制约着北宋的总体军事部署和军事力量的发展。
二 黄河与北宋的对外战略部署
从总体上看,北宋的对外战略部署随着对外战争的发展,经历了几次较大的变化。大致可以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从立国之初到仁宗宝元二年(1039),这一时期的主要外患是地处北宋北部的辽国。建国伊始,宋太祖和太宗通过一系列的战争,稳定了国内的局势。从建隆元年(960)平定李筠叛乱开始,北宋就与契丹人建立的这个国家不断发生冲突。太宗太平兴国四年(979)五月收复太原后,即挥师北上想一举消灭辽国,想实现自安史之乱以来的统一帝国的梦想,结果以失败而告终。雍熙三年(984)太宗皇帝再次亲征契丹,在巨马河又遭败绩。这次战役是宋辽关系的一个转折点,从此以后,北宋对辽的优势丧失殆尽,两者在军事力量上基本处于均势。澶渊之盟后,北宋对辽在军事上完全处于了守势。两国边界基本维持在今河北中部天津市御河流域以及山西、陕西的中部。
这一时期北宋的军事部署主要在河北和河东地区,其中,河北的定州、镇州、高阳关是当时的军事重镇,屯有重兵。并且“修蒲阴为祁州,则高阳关会兵之路;由井陉至常山,则河东道进师之所;沧州至海口百六十里,即平州界。至淳化后,顺安军东有塘水隔限敌骑;莫州屯兵以护堤道;保州一路平川旷野,利敌骑驰突,置沿边巡徼兵;北平路置兵马一司,断西山之路;登州隶京东,海路抵女真契丹界,置水师隶巡检司。全魏之地,河朔根本。内则屏蔽王畿,外张三路之援。又置北京路兵官,令保边寨。咸以兵马为务,亦罕任文吏。防秋捍寇,为他路之剧。”[3](卷十六上,一页)军队部署均在当时黄河以北地区。
第二阶段,从仁宗宝元二年(1039)起,至哲宗元符二年(1099),这一时期北宋主要是与地处西北的西夏作战。随着战略重心的转移,与西夏相邻的陕西路和与辽国、西夏都相毗连的河东路的兵力开始增多。为了防止腹背受敌,仁宗仍在河北地区增加了兵力。[4](卷一八七,四五七四页)然而,此时在河北地区对辽国的防御,更多地是依赖黄河作为天然的屏障来阻挡可能会出现的辽国的入侵。
其实,自澶渊之盟以后,就出现了依靠黄河作为屏障的建议。大中祥符八年(1015),著作佐郎李垂的《导河形胜书》中就提到了这一点。景德元年(1004)到大中祥符五年(1012),是黄河决口的高发期,九年间有五次,平均每两年一次,并导致了澶州徙州治于信阳。李垂根据《尚书•禹贡》中的记载,建议从“大伾、上阳、太行三山之间,复西河故渎,北注大名西、馆陶南,东北合赤河而至于海。”并从大名府魏县(今河北大名附近)向北开渠,经邢州、洺州“稍东注易水、合百济、会朝河而至于海。大伾而下,黄、御混流,薄山障堤,势不能远。如是则载之高地而北行,百姓获利,而契丹不能南侵矣。”[4](卷四十四,二二六一页)这种论调不免有些迂阔,但却开了神哲时期“黄河御敌论”的先河,在黄河不断决口、改道、泛溢的威胁下,甚至一度成为朝廷政治、经济以及军事部署的焦点问题。从神宗熙宁元年开始,司马光、文彦博、吕大防、安焘、苏辙、曾肇、范百禄等朝廷重臣都参与到其中。听任黄河北流与回黄河以故道东流入海的争论一直没有停息,主张回河者以“河不东,则失中国之险,为契丹之利”为由,而反对者却认为“自景德至今八九十年,通好如一家,设险何与焉?不然,如石晋末耶律德光犯阙,岂无黄河为阻,况今河流未必便冲过北界耶?”[4](卷四十五,二二九一页)以此看来,这一时期北宋黄河以北的对外防线基本形同虚设,仁宗宝元二年的增兵,也只不过是虚张声势罢了,若非如此,这些宰执参政怎会对自己的军队没有信心,而把防御的想法都集中到黄河上呢?
第三阶段,徽钦时期。西夏的臣服与联金灭辽,使北宋的战略重点再次回到河北、河东一带。由于上一阶段这些地区军队久不经战事,朝廷重臣过分倚重黄河的对北境外国的限制,北宋政府并没有随着战略重心的转移,对北方边境的兵力部署作出及时调整,致使日渐强大的金国军队,得以长驱直入,从而导致了北宋的灭亡。
三 黄河水患与北宋军队的后勤保障
军队后勤是指军队筹划和运用人力、物理、财力,从物资、技术、医疗、运输等方面居对建设和作战需要的各项专业勤务的统称。[5](第299页)后勤是军队取得胜利的保障,是国家经济实力在战争中的反映。
继承了唐代后期出现的募兵制,从寓兵于农转变成为国家出钱养兵,北宋已经摆脱了魏晋南北朝以来随处抢夺的混乱的后勤机制,形成了比较完备的军事后勤保障体系。军队保障制度的形成,对于整个军事史来说,无疑是一个进步。[6](第284页)但在当时的生产力状况、运输能力等的影响下,专门的后勤保障对于北宋来说,并不一定是件好事,有时甚至会成为制约部队流动能力的瓶颈。从实际效果上看,北宋的敌国契丹没有后勤供应,辽国的兵制规定:“人马不给粮草,日遣打草谷骑四处抄掠以供之。”[7](卷三十四,第六三九页)而具备相当条件后勤保障的北宋军队,在依靠抢掠才能够维持的辽国军队面前,并没有优势可言,战争也往往处于劣势。除了北宋主体战略思想、具体指挥失误外,后勤问题也是北宋军事力量孱弱的一个重要原因,黄河水患恰巧又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由于交通滞后,北宋的军事后勤供给十分困难。亲历过对西夏战争的沈括对补给情况进行过统计,“凡师行,因粮于敌,最为急务。运粮不但多费。而势难行远。余尝计之,人负米六斗,卒自携五日干粮,人饷一卒,一去可十八日:米六斗,人食日二升。二人食之,十八日尽。若计复回,只可进九日。二人饷一卒,一去可二十六日;米一石二斗,三人食,日六升,八日,则一夫所负已尽,给六日糖遣回。后十八日,二人食,日四升并粮。若计复回,止可进十三日。前八日,日食六升。后五日并回程,日食四升并粮。三人饷一卒,一去可三十一日;米一石八斗,前六日半,四人食,日八升。减一夫,给四日粮。十七日,三人食,日六升。又减一夫,给九日粮。后十八日,二人食,日四升并粮。计复回,止可进十六日。前六日半,日食八长。中七日,日食六升,后十一日并回程,日食四升并粮。三人饷一卒,极矣,若兴师十万。辎重三之一,止得驻战之卒七万人,已用三十万人运粮,此外难复加矣。放回运人,须有援卒。缘运行死亡疾病,人数稍减,且以所减之食,准援卒所费。运粮之法,人负六斗,此以总数率之也。其问队长不负,樵汲减半,所余皆均在众夫。更有死亡疾病者,所负之米,又以均之。则人所负,常不啻六斗矣。故军中不容冗食,一夫冗食,二三人饷之。尚或不足。若以畜乘运之,则驼负三石,马骡一石五斗,驴一石。比之人远,虽负多而费寡,然刍牧不时,畜多瘦死。一畜死,则并所负弃之。较之人负,利害相半。”[8](卷十一,九十六页)可见,军需供应在当时非常艰难,往往花费甚多,而收效甚微。运夫在为军队运送粮草的同时,也许满足自己的生存需要,非兵士消耗基本与兵士消耗相同。一场有一定规模的战争,仅消耗的物资粮草一项,便是非常巨大的开销。因此,要想军需充足,就必须有更多的人力和物力投入,这一点在北宋时期不是没有可能做到,前提之一便是没有灾害发生。黄河水患在北宋时期爆发的诸多灾害中,破坏性以及对北宋社会经济的影响居各类灾害之首。并且,黄河位于北宋的中北部,北宋的主要敌对势力主要集中在这些地区,黄河的安流与泛滥对北宋的战略部署、军需保障等方面的影响无疑是巨大的。
黄河水患频繁发生,引起了一系列的社会问题。除直接造成巨大经济损失外,伴随水灾发生的饥馑、疫病,使北宋政府损失了大量财力,由此引发的盗贼横行,也牵扯着北宋政府更多的精力。据苏轼统计熙宁八年两浙地区旱灾造成的损失,“放税米一百三十万石,酒税亏减六十七万余贯,略计所失,共计三百余万石,其余耗散,不可悉数”加上转运司截拨上供米一百二十三万石,仅税米和上供米两项,损失就达四百余万石。以致于转运司在五六年内“贫乏不能举手”[9](卷五十七,二十九页),这还不算地方常平、广惠和义仓的所耗费用。
水灾甚于旱灾者,是直接造成经济损失,漂荡人口、财务、庐舍、田苗等等,加上蠲免和赈救费用,损失当比旱灾成倍增长。以熙宁十年(1077)黄河在澶州决口南流为例,《九朝编年备要》载:此次水灾“坏郡县四十五,官亭、民舍数三十八万家,田三十万顷。”依照材料所示,受灾的四十五个州县,应在河北西路的卫州、怀州;河北东路的澶州;京东西路的濮州、济州、郓州、徐州以及京东东路的齐州。这些州在元丰初期的主客户户数是这样的,卫州47,716;怀州32,916;澶州56,911,濮州59,836,济州55,498;郓州134,037户;齐州户数不详。不算齐州,共计3,806,914户。[10](第141页)这个数字当是熙宁十年水灾后所剩的主客户数。 按照当事人的统计方法,“以中户计之,户为十人,壮者六人,……幼者四人”[11](卷九,十八页)。以此可算出当时受灾人数当是3800000人左右。以四六划分大人孩子,成人的数目是2280000万,未成年人熙宁十年,北宋政府的赈济标准是“日给口食米,十五岁以上一升(半),以下一升;五岁以下半升,至二十岁止。”[12](食货五十七之八)只按一人一天1.2升米计算,日所耗米就达4560000升,折合45600石,不出三个月,只赈济放粮一项就超过了旱灾放税和截拨上供米数的总和。而在七月爆发水灾,田苗积储全部被毁的情况下,从恢复生产到有所收益至少需要将近一年的时间。
无论是军需保障,还是赈救灾荒,所投入的财物都是巨大的。如此庞大的开支,如此复杂的社会问题,如果黄河决口发生在某次战役爆发之前或过程中,将会对军队的补给造成巨大影响。应该看到,澶渊之盟的签订和当年九月发生在澶州的黄河决口不无关系,作为北宋的最高领导者,宋真宗是不会不考虑黄河决口给自己部队带来的影响,军需问题到还其次,若因饥馑导致内乱,则会陷北宋与腹背受敌的境地。以此看来,在战争形势占优的情况下,如此慌张地与敌人签约,以致于听到与契丹谈判回来的曹利用说岁币之数是三十万时,居然会“不觉喜甚”,而曹利用也因此“被赏甚厚”,[13](卷五十八,十七页)以致于后来飞黄腾达,澶州河决的因素必然在真宗的总体规划之中。
另外,北宋前期主要战略部署在河北和河东地区,这一地区是黄泛区,河水的泛溢直接影响着军事补给的实施。而在对西北党项的军事行动中,由于当地的农业水平相对低下,军事补给在很大程度上也是依靠内地来支援。
除了水患本身造成的影响外,北宋对黄河水患的赈救策略也直接或间接地影响着军队的后勤保障,主要体现在常平仓制度和其他一些赈救手段上。
常平仓制度从汉代开始便一直是古代中央政府赈济灾荒、救助贫下的主要办法,宋承前制与太宗淳化二年(991)开始设立,并逐渐遍及全境。[12](食货五三之六)但是,常平仓制度也存在许多问题,最突出的就是粮食贮藏。在北宋的贮藏设备和条件下,如果没有灾害,不及时更新,几年之内粮食就会化成泥土。北宋政府的处理办法是贮藏两年没有支用就更换新粟,而以替换下来的陈粮供给军队。“常平仓斛斗,若经二年,即支作军粮,以新者给还。”[12](食货五三之六)而且,纳粟拜官本为增加军粮储备,“苟遇军须阙乏,不欲科率人民,权许兼并之家进纳,诱以官爵,盖备一时缓急之用”。而由于赈灾的需要,纳粟拜官做法,也被用到了常平仓制度的施行中,并且比缴纳军粮的数目少得多。出现了“豪民见常平仓纳物不多,见得恩泽,一向只就常平仓进纳,更无进纳军储之人”[14](卷一百十七,四十一页)的情况。
另外,招募受灾饥民当兵,也是北宋水灾赈救的一种手段。《宋史•兵志》(卷一八七,四五八〇页)载:元符元年,“河北大名府等二十二州共创置马军广威、步军保捷,以河北大水,招刺流民故也。”
陈旧的粮食,临时招募的士兵,在没有军需保障和正规军事训练的情况下,想取得战争的胜利是不可能的。北宋末年在金兵面前不堪一击的辽国军队,仍然能将宋军打得溃不成军,黄河水患在客观上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四 结语
如上所述,黄河的决口和泛溢,影响着北宋政府的思维和总体军事部署,对黄河的依赖,是导致了战略上的失误的一个重要原因。此外,水灾所造成的损失,直接影响到军队的粮食供给,一些救荒策略也影响到军队的作战能力。
黄河水患在很大程度上对北宋的政治经济产生着巨大的影响,同时也制约了北宋军事力量的进一步发展。我们不能把北宋积贫积弱的社会状况和孱弱的军事力量完全归咎于黄河水灾以及其他的自然灾害,造成这种局面有其更深层次的历史原因,对于这一问题的探讨,当今的学者已有不少论述。但是,不可否认,北宋时期的黄河水患以及其他自然灾害对这一现象的产生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
摘自百度网友,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