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全冷冻式液化石油气储罐和液化石油气气化站、混气站的储罐与重要公共建筑和其他民用建筑、道路等的防火间距,为保证安全,便于使用,与现行国家标准《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 50028—2006)管理组协商后,将有关防火间距在《城镇燃气设计规范》中作详细规定,《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 50028—2006)关于液化石油气供应基地的全冷冻式储罐与基地外建、构筑物、堆场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3-22的规定,与基地内道路和围墙的防火间距可按表3-23的规定执行。
【3标§】液化石油气供应基地的全冷冻式储罐与基地外建、构筑物、堆场的防火间距(m) 表3-22
注:1.本表所指的储罐为单罐容积大于5000m3,且设有防液堤的全冷冻式液化石油气储罐。当单罐容积等于或小于5000m3时,其防火间距可按表3-21的规定执行。
2.居住区、村镇系指1000人或300户及以上者,以下者按本表民用建筑执行。
3.与本表规定以外的其他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执行。
4.间距的计算应以储罐外壁为准。
【3标§】全冷冻式储罐与基地内道路和围墙的防火间距(m) 表3-23
注:1.防火间距应按本表总容积或单罐容积较大者确定;间距的计算应以储罐外壁为准。
2.地下储罐单罐容积小于或等于50m3,且总容积小于或等于400m3时,其防火间距可按本表减少50%。
3.与本表规定以外的其他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执行。
总容积不大于10m3的储罐,当设置在专用的独立建筑物内时,通常设置2个。单罐容积小,又设置在建筑物内,火灾危险性较小。故规定该建筑外墙与相邻厂房及其附属设备的防火间距,可以按甲类厂房的防火间距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