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个职场问题,提前30天提交辞职报告领导却故意不批,我们该如何处理,其实我们处理这个问题首先要找到问题的根源,领导为什么不批,是看重你这个人的能力?而你为什么要离职?是因为工作待遇问题?还是其他问题?如果是纯粹因为工资待遇问题,领导不批准你辞职,那你就应该去直接跟领导摊牌,要给你什么样的工资待遇你才会继续做下去,如果是工作环境问题,那你也可以提出你的自己的想法,领导自己会分辨,是批准你离职?还是满足你的要求,假如都不是这样的原因,你是强烈要求离职,领导既不满足你要求,也不同意你离职,双方协商不成功的情况下,你就应该拿起劳动法这个强有力的后盾,在合情合理合法的前提下,用法律的手段来维护劳动者的正常权益。
我们可以根据劳动法规定,劳动者与单位签订合同,如果是试用期内,劳动者要想辞职,需要以书面形式提前三天提交辞职报告,加入已经过了试用期,劳动者想要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劳动者需要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提交辞职报告,辞职报告是通知报告,而不是申请报告,如果劳动者已经依法依规提交辞职报告,而单位不批准离职,劳动者可以强制离职,也同样可以获得相应的补偿,这就是劳动法赋予劳动者的权利。
不过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很少会遇到那么极端的事情,大部分都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顺利离职,因为现在的社会是和谐社会,我们都有一个共同的梦想,那就是中国梦,我们在和谐的社会中,能协商解决的事情尽量协商解决,但是要保留自己的底线,走投无路的时候,一定要拿起法律的武器捍卫自己的权利。
一,按照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当事人提前30天递交辞职报告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经过老板的批准(当事人需提供已经提交辞职报告30天的证据)。
1,为防老板耍赖,再次递交辞职报告时,可以选择有其他同事在场的场合递交辞职信;
2,或者选择快递或者挂号信等方式把辞职报告寄送给老板(在快递单,或者挂号信封上注意辞职信/辞职报告等字样,或者直接录制辞职报告寄送的过程);
3,有了递交辞职报告30天的证据,才可以向当地劳动部门申请仲裁,仲裁无效的,再提向法院提起诉讼。
二,相关法规: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那就可以直接走劳动仲裁了。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递交辞职报告,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是法律规定的,不是老板说不批准就不批准的。
1.你可以使用录音,在你去递交辞呈的时候,口头上说一遍内容,类似于:老板,今天是哪年哪月哪号,我把辞呈交给你,你看我什么时候可以做交接?这个时候一定要让老板和你说话,才能证明你的录音是有效的。
2.快递也是可以的,你把辞呈的内容写在快递的封面,例如:某某的辞职信,哪年哪月哪日。如果他不签收,你可以打到送快递的那个人,做证人,只要他看到这份快递就能证明他已经收到你的书面辞呈。
3.电子邮件,发送给你的老板并抄送给你的同事,同时选择“已看邮件自动回复”的选项。
4.与此同时,你也可以申请仲裁,他们也能帮你出出主意。
你应该申请劳动仲裁。你提交辞职报告是按照程序进行的,劳动仲裁一定会判你胜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