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会。根据《物权法》,房子的所有权是永久的,只要房子不塌,就一直是产权人的,但土地是国家的,根据立项不同,【使用】国家土地的周期也不同,你说的40年产权的是指商业、旅游、娱乐用地的使用权;工业、科教文卫体综合类用地产权为50年,住宅用地产权为70年。
看看这张图就明白了, 房屋产权年限啥意思。
图:房屋产权年限啥意思
到期后怎么办?有法可依。大致可以归纳为:到期会自动续,补个差价就可以。但是,怎么补,补多少,目前的《物权法》没说,之后怎么办?舆论给出的解决方法主要有三种:
1) 重签合同,补交土地出让金。
2) 国家收回土地和土地上的建筑,对业主进行补偿。
3) 国家回收土地,用类似拆迁安置的办法解决。
有耐心可以看法条。
根据《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满的,将【自动续期】。可以由房屋业主联名提出,补交【土地出让金】,这个价格应该低于同类的土地出让金的价格,类似于成本价和市场价的差额。
另外,如果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的,土地使用权和地上房产由国家【无偿收回】。房屋所有权也就自然消失。
还有一种情况是,土地使用者提出续期申请,根据法律规定没有批准续期的(即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土地使用权国家无偿收回,但对于地上房产,根据收回时的残余价值给予相应补偿。
40年产权的房子到期的是土地使用权,房子一直都是户主的。到期后房主不想使用或者继承,国家收回。房主想继续使用需申请延长土地使用期并补缴出让金。如房主想继续使用但国家不批准,那么国家回收土地并作出相应的补偿。
可以继续使用,因为在中国土地的所有权是属于国家的,中国境内取得的都是使用权。但国家会在到期后换证,使用权仍然是你的,会有一些费用,具体的收费标准国家尚未出台另外,四十年的是商业用地的使用年限,50年是商住两用的年限,70年的是住宅用地的使用年限。土地使用权到期后可以续期,是否交费和交多少现在没有详细规定,但房子的所有权永远都是你的 如果房子没有安全问题可以继续住,如果要拆迁的话也会按那时的房价给你补偿的
地是国家的,房子是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