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上户口本、身份证去盖章即可。
生活补助费是指:由于某些特定事件或原因,而给纳税人本人或其家庭的正常生活,造成一定困难。其任职单位按国家规定,从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向其支付的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这里的“生活补助费”与劳动法律法规规定的“经济补偿金”等同。是当时国企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对国企职工的一种特定救济,适用原规定的领取生活补助费的,不再适用一般规定领取“经济补偿金”。
你好!你说的问题是这样的,办理贫困补助,先去村或居委会出具意见,盖章,然后去乡镇的民政办公室出意见,盖章,再带上户口本、身份证到县〈市〉的民政局出意见,盖上公章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