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2013年“新交规”,也就是《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23号)的有关规定:在实习期一年内,只要被累计计满12分,无论什么车型的驾驶证,都将被注销实习车型的驾驶资格。被计满12分后注销驾驶资格,要取得驾驶证就必须重新报名,从科目一开始,考所有科目。注意:实习期因为扣分满12分而被注销驾驶证,可以重新报名,不需要等待几年,现在就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