串通与勾结招标必须要有切实的依据,这在招投标法里有明确的说明,哪些属于业主与投标人串通的行为。如果有他们内定的依据,就是串通勾结;如果仅是本地企业的投标给予优先考虑的话是违规的,属于排斥潜在投标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一号
颁布时间:1999-8-30发文单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十条 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61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已经2011年11月30日国务院第18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年2月1日起施行。
第四十一条 禁止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一)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二)招标人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三)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
(四)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五)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六)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