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好称个人,不要称个体,让人误解为个体户.
个人与事业单位的关系,可能有几种
1、有编制的,属于人事关系,不适用《工伤保险条例》。但是,所受到的伤害,单位要承担责任,按国家的相关规定解决。
2、无编制的,受雇于单位,正常上下班,接受单位管理遵守单位的考勤制度等,定期领取工资报酬的,则属于劳动关系.则适用《工伤保险条例》。
3、还有一种一般的雇佣关系,属于劳务关系,虽然受雇于单位,但是不受单位的严格管理,只为单位完成规定的任务,提供一定的劳动成果,单位不具体对该人进行管理的。这种情况,你是劳动关系,不能认定为工伤。如果是在工作中受伤,可以依照最高法院的人身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要求单位赔偿。
首先,雇佣关系是个体和个体之间的,而劳动关系却是个体和单位之间的。个体和个体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
劳动关系既包括有劳动合同确定的事实劳动关系,也包括没有劳动合同的事实劳动关系。确定事实劳动关系的依据是劳动者从单位领取的工资条、单位对劳动者的劳动考核表、工资表等。
雇佣关系发生事故的赔偿,依据侵权人身损害的标准计算。劳动关系发生事故的赔偿,依据是国家有关工伤方面的规定。两者最主要的差别集中在死亡赔偿金方面。
雇佣人身损害的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工伤事故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48个月至60个月的金额,具体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
就同一地区同一人而言,如果都按照最高标准,两者的差距有4倍左右。
劳动关系是在雇佣制和合约制中。
两者之间的区别是:两个主体之间是否是合体,是否是独立。合体的话就是两个主体合为一体对外行驶权力、责任、义务,独立的话就是独立主体对外行驶权力、责任、义务。
只要存在一方付出劳动、另一方支付报酬这个事实,那这双方之间的关系无非就是三种:劳动关系、雇佣关系或劳务关系。这三者的区别是:第一,这三者的定义不同;第二,这三者的发展历史不同;第三,这三者的特征不同。
现在这方面很乱,还得看法院所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