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事诉讼法》以下规定:
第九十三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十五日内不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
第九十四条 财产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
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
人民法院冻结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冻结财产的人。
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
第九十五条 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
第九十六条 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所遭受的损失。
财产保全解冻的方式?
可以和法院协商,应该缴纳赔付损失的接近全额的费用,才有可能会被解封。祝顺!
首先要向法院递交一份解除财产保全申请,请求法院认定对方财产保全的不正当性,如果法院不解除财产保全,你们可以通过提供担保的方式请求法院解除。根据我国民诉法的规定: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
提供的担保金额应该达到足以赔偿被害人的标准。
对方起诉了么?是诉请财产保全还是诉讼财产保全?
如果想解封,一种办法是等待判决,执行完毕后解封。另外就是交纳担保,担保应该不会少的,可以解封。但是你可要注意了,全责,两个人受伤,还有一人骨折,会赔偿多少钱?对方起诉的要求是多少?你应该综合考虑下在考虑是否要解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