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知道集资诈骗罪跟诈骗罪都是用非法手段骗取他人财物的一种违法行为,但是很多人不认真注意的话就容易把两者混淆,两者看似相同但是也有很多不同点。(1)侵犯的客体不同。诈骗侵犯的客体则是单一客体,即公私财物的所有权;而集资诈骗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侵犯了国家正常的金融管理秩序和公私财物的所有权。(2)侵犯的对象不同。诈骗侵犯的对象是某一特定人或单位的公私财物;而集资诈骗侵犯的对象则是社会不特定公众或单位的资金。(3)客观方面不同。诈骗虽是公开进行诈骗活动但行为人一般在较小的范围内对某一特定的人或单位,采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欺骗方法进行;而集资诈骗则是采用大张旗鼓、规模较大、公开的方式,有的甚至运用新闻媒体大造舆论,并以高回报、高利率为诱饵,以便让更多的公众或单位上当受骗。(4)诈骗数额不同。诈骗的数额一般都比集资诈骗的数额小,从而两罪的起刑点有较大的差异,诈骗的起刑点比集资诈骗的起刑点低。(5)犯罪主体不同。诈骗的主体只能是自然人,属于单一主体;而集资诈骗的主体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属于复杂主体。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法律分析:(1)侵犯的客体不同。前罪侵犯的客体则是单一客体,即公私财物的所有权。而后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侵犯了国家正常的金融管理秩序和公私财物的所有权。(2)侵犯的对象不同。前罪侵犯的对象是某一特定人或单位的公私财物。而后罪侵犯的对象则是社会不特定公众或单位的资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四十九条 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五十条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