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2016年9月,贵州居民还不可以在福州异地换领身份证。
福州市公安局从2016年9月12日起启动身份证跨省异地受理试点工作,首批可受理的省份包括天津、江苏、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广东、陕西、宁夏等1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其他省份将逐步拓展。贵州未列入受理范围。
被列入试点受理省份居民在福州异地办身份证及其换证的条件:曾在福建省公安机关采集过身份证指纹信息,暂住福建且已办暂住证(居住证)或暂住登记的福建省户籍居民,才可到暂住地派出所办理身份证。
两类人不能再福州异地办理身份证:一是因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且居民身份证未登记指纹信息难以确认身份的;二是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包括伪造、变造、买卖、冒领、骗领、冒用居民户口簿、身份证、护照、驾驶证和买卖、使用假证的人员,以及国家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推送的不良信用记录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