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OFFER是否就一定要去,不去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吗?

2024-11-07 07: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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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offer只是你和单位签署的一个录用意向,同时也不会涉及学校,所以,约束力并不大。这意味着,你可以随时不去,而公司也可以随时不要你。所以,一旦你非常想去这家单位工作,一定要和他们签三方协议,这样才能保证你肯定被录用。

签了书面offer后,是可以反悔的。哪怕是签了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内,你只要提前3天通知公司,你也可以离职。但是从道义上讲,如果你真的决定去第二家公司,最好早一点通知前一家,因为你一旦签了offer,对方公司就会进入相应的内部流程,给你安排各种硬件和入职事宜。

如果不去,就不签,要是已经签了就早点给企业沟通。免得影响人家的招聘计划。虽然不受法律约束,但不符合职业道德,契约精神还是要有的。

扩展资料

违约责任,是指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而依法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违约责任是合同责任中一种重要的形式,违约责任不同于无效合同的后果,违约责任的成立以有效的合同存在为前提的。

违约责任也不同于侵权责任,其可以由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事先约定; 其属于一种财产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六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条文对违约责任均做了概括性规定。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违约责任

回答2:

回答3:

签了书面offer后,是可以反悔的。哪怕是签了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内,你只要提前3天通知公司,你也可以离职。
但是从道义上讲,如果你真的决定去第二家公司,最好早一点通知前一家,因为你一旦签了offer,对方公司就会进入相应的内部流程,给你安排各种硬件和入职事宜。
如果不去,就不签,要是已经签了就早点给企业沟通。免得影响人家的招聘计划。虽然不受法律约束,但不符合职业道德,契约精神还是要有的

回答4:

可能会产生违约责任。

原因是:

签了OFFER,其实质就是承诺,代表你已与公司达成将要到公司入职工作的合意。所以,根据契约精神,签了OFFER,原则是你是要履行合同义务,即到公司入职的,否则,将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若是,不想去,可以提前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沟通,说明自己的原因,使对方知晓,以免影响对方公司的招聘计划,也是符合契约精神的。

回答5:

你得看看你签的是啥,就业协议书有写明如果签了,双方都确定了,那么你就得去报道,不去的要付违约金。这个协议是受法律保护的。如果签了,他不要你,那就对方要付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