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你的问题实际涉及以下几个问题:
(1)船东对船员责任险(或是雇主责任险)中的除外责任;
(2)哪些情况为船舶不适航;
(3)海员的任职资格条件。
由于以上问题涉及保险、法律及国内船员管理方面的复合性问题,所以这个问题比较复杂:
一般来说,船东对船员责任险是作为附加险承保的,他的主险一般是《国内沿海内河船舶保险条款》,虽然该条款的除外责任规定:船舶不适航,包括船舶技术状态、配员。但并不因此认为主险的除外责任必然适用附加险;
附加险中的除外责任只规定的几种除外责任都没有涉及船舶适航性方面的问题;
如果是雇主责任险,该险种是完全独立的一个主险,更谈不上船舶的不适航就是该险的除外责任。
另外,判断船舶是否适航主要是考虑主要职务船员的证书,一般6本证书齐全就可以了,至于水手只要求有4小证即可。同时,人员是否按最低配员配置即可。
所以,你的以上担心大可不必。如果因此拒赔,你去起诉胜诉概率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