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能不能在派出所内摄像取证?就是在警察调解纠纷的过程中,如果能,有什么法律依据?

2024-11-17 21:46:06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是不可以的。一般公检法机关是禁止录音录像的,当事人如果要录像应当确定公安机关的同意。否则,可能涉嫌违法。
法律分析
在派出所内未经允许是不可以拍照、录音录像的,以防窃取国家机密,民警是有权扣押你的物品的,包括手机,以排查涉案嫌疑。通常也认为,警察的拍摄,是为了保留证据。因为违法乱纪到派出所,当事人随身物品都是要暂没收保管的,不存在拍照的可能性。另外办案区域都是有监控全程摄录像的。如果因为其他事到派出所求助、问询、调解,一般都不会让当事人乱拍的,不得干扰正常公务。按照传统的方式,警察讯问之后,需要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字认可。就算当事人说过了,也可以拒绝签字,因为当事人有修正自己的表达的权利,此外,当事人还有沉默的权利。如果是录音,必须经过当事人同意,法庭才会认可,更不用说当事人明确拒绝的情况。显然,录像也在此之列。根据经典的法律解释,未经同意的取证,同样侵犯了当事人的人格权。在影像学的研究中,拍与被拍就是一种权力关系。警察本身已经被充分赋权,滥用警权的行为时有发生,如果再随心所欲地征用影像权,那就等于再叠加一重权力。相应地,媒体和民众有理由依靠影像的力量,对公权力使用者进行监督。众所周知,作为公职人员,官员和警察的肖像权和名誉权都应该为舆论监督让步。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六十八条 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第七十条 书证应当提交原件。物证应当提交原物。提交原件或者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交复制品、照片、副本、节录本。 提交外文书证,必须附有中文译本。
第七十一条 人民法院对视听资料,应当辨别真伪,并结合本案的其他证据,审查确定能否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第七十二条 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支持证人作证。 不能正确表达意思的人,不能作证。

回答2:

不能,一般公检法机关是禁止录音录像的,你如果要录像应当确定公安机关的同意。否则,可能涉嫌违法

回答3:

在派出所内摄像取证需要遵循相关的法律规定和程序。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25号)第十章的规定,当事人在警察调解纠纷过程中可以申请进行调解,并可以记录调解过程。但是,当事人需要经过公安机关的同意,并且不得影响调解的正常进行。此外,拍摄的内容和方式也需要符合法律规定,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
因此,当事人在派出所内摄像取证需要遵循相关法律规定和程序,并且需要经过公安机关的同意和指导。在拍摄过程中,当事人需要遵守相关规定,不得影响调解的正常进行,并且需要尊重他人的合法权益。

回答4:

小案件可以的,刑事案件可以找律师去派出所调取录像取证

回答5:

可以在派出所内取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