粘单是指票据凭证不能满足背书人记载事项的需要,可以加附粘单,粘附于票据凭证上。背书是银行承兑汇票转让的主要方式,由于《票据法》并没有限制银行承兑汇票的背书转让次数,在票据背面的背书栏不能满足背书人记载需要时,就需要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粘单。
银行承兑汇票粘单上的第一记载人,应当在汇票和粘单的粘接处签章,即在粘接骑缝处加盖财务章与法人章。
银行承兑汇票粘单并没有统一格式,在实务操作中,一般长为15厘米,宽8厘米,记载要素为被背书人、背书人签章、日期等。以下为银行承兑汇票背书粘单:
粘单最好是敲C的,因为他是背书人。
D取得票据应当和C之间应当有真实的交易关系,由于汇票是一种支付方式,D作为持票人,应当承担实物交易的供货义务,D开发票给C。
就二家 B C
C在背书栏盖章后 不在上面的背背书栏处理的 就可以把银行承兑汇票给D了 不会管D有没有联粘单的 让D补记背背书栏的 所以D贴现 必须补记背背书栏了 当然是D盖骑缝章了
是D和C之间的贸易关系,是D销售给C,D开发票
是D和C之间的贸易关系,是D销售给C,D开发票
一定要
财务章
的,粘单可以自己打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