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工业园区厂里给交的公积金,离职后能取出来吗?

2024-12-01 01:4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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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可以的,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4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 离休、退休的;

  3.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 出境定居的;

  5.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 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总结:该条例第25条规定,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因此,再行购买房屋时,是可以将公积金提取的。 

回答2:

离职后那是肯定可以全额提取的。公积金外省买就不知道了,但是在本省其它市内买房是可以提取的。可以到相关部门咨询一下,每个市政府相关规定都不一样的

回答3:

不知道!祝你好运可以取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