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在看守所被羁押的时间不计算在内。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五节 缓刑
第七十三条 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第七十四条 对于累犯,不适用缓刑。
第七十五条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已被关押的时间,计入判决的刑期。
法院判缓刑,那不是在看守所呆的时间,白呆了
羁押期间计入刑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