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床上用的切削液需要办理许可证吗?

2025-03-19 01:1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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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不太确定你所指的许可证是什么。但因为切削液本身并非危险品,不涉及使用许可。因此,推断你所说的许可证是指污染排放许可。
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规定,废切削液是具有毒性的危险废物;《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5085.7-2007)中5.1规定:具有毒性(包括
浸出毒性、急性毒性及其它毒性)和感染性等一种或一种以上危险特性的危险废物与其他固体废物混合,混合后的废物属于危险废物。
在《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废切削液的危险废物代码为HW08.属于危险废物,适用于危险废物排放相关规定。根据相关规定,此类危险废物不允许直接排放,也不存在排放许可,需要与有资质单位签订危险废物处置协议,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鉴于有资质单位对危险废物的处置成本很高,建议使用无需排放的切削液,因污染零排放,也就没有了危废处置费用。将很大程度上降低企业的切削液使用成本。
三金润滑油为您回答,希望采纳。谢谢

回答2:

现在的规定中不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