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体有病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不能拘留。
《拘留所条例实施办法》第十九条规定:收拘时或者收拘后,拘留所发现被拘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出具建议停止执行拘留通知书,建议拘留决定机关作出停止执行拘留的决定:
(一)患有精神病或者患有传染病需要隔离治疗的;
(二)病情严重可能危及生命安全的;
(三)生活不能自理的;
(四)因病出所治疗,短期内无法治愈的。
拘留决定机关应当立即作出是否停止执行拘留的决定并通知拘留所。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一)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
(二)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70周岁以上的;
(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1周岁婴儿的。
行政拘留是指法定的行政机关(专指公安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人,在短期内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种行政处罚。行政拘留是一种严厉的行政处罚形式,只有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才享有拘留裁决权,期限限制在1日以上15日以内。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实施办法
你好!
不知道你说的是什么拘留,拘留分为刑事拘留和行政拘留两种。
刑事拘留基本上是采取强制措施的前置程序,有以下条件:
刑事拘留适用范围是:(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只要有上述情况,一般是没有例外的,因为拘留的时间限制为24小时,所以只要能走都是可以拘留的,但逮捕就有身体条件的限制了,不适宜逮捕的是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至于是什么身体条件,基本上就是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而行政拘留,身体不适宜拘留的行政机关也是不适用拘留的,可能改为其他措施。
所以你对号入座吧,如有疑问请追问,满意请采纳,谢谢
你好像结肠癌这样的病做完手术在化疗期间符合拘留条件吗
有严重疾病或者怀孕的妇女可以不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