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盐的增值税进项税率为百分之十三

2024-12-01 04: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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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税法规定的,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3%:粮食、食用植物油、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图书、报纸、杂志、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农业产品、以及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其他的除了出口零税率以外都是17%税率,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属矿、非金属矿采选产品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08〕171号),金属矿采选产品、非金属矿采选产品增值税税率由13%恢复到17%.但食用盐仍适用13%的增值税税率,其具体范围是指符合《食用盐》和《食用盐卫生标准》两项国家标准的食用盐。

回答2: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属矿、非金属矿采选产品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08〕171号)规定:根据国务院的决定,现将金属矿、非金属矿采选产品增值税税率问题通知如下:
  一、金属矿采选产品、非金属矿采选产品增值税税率由13%恢复到17%。
  二、食用盐仍适用13%的增值税税率,其具体范围是指符合《食用盐》(GB5461—2000)和《食用盐卫生标准》(GB2721—2003)两项国家标准的食用盐。
  三、本通知所称金属矿采选产品,包括黑色和有色金属矿采选产品;非金属矿采选产品,包括除金属矿采选产品以外的非金属矿采选产品、煤炭和盐。
  四、本通知自2009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金属矿、非金属矿采选产品增值税税率的通知》(〔94〕财税字第22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工业盐和食用盐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07〕101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有色金属焙烧矿增值税适用税率问题的通知》(国税函〔1994〕621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