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过拿不到学位证,怎么办

2024-11-17 17:4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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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学位证一般都学校给的给 只有一科英语需要参加省考试 只要让你参加考试就行 另外你可以试着跟学校负责这块的谈谈 花点钱这事就办了

你最好是去找档案部把这情况问清楚 如果是上了省里的黑名单 可能会禁考一到三年 如果让你参加省里的学位英语考试 那应该就是学校存档 让你朋友私下跟档案部谈谈 看看怎样解决

回答2:

我们学校记过一次,仍可以拿到学位证,只要能拿毕业证,学位证就基本没问题,学校能不为难就不为难,你们学校如果为难,估计就像捞点油水,不要因为这个小事拿不到学位证..

回答3:

法律规定,对在校生处分应当遵循依法、公正、教育从先、保护学生合法权益、非歧视、严格控制受处分人数的原则。处分种类有: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勒令退学、开除学籍。
记过处分只要不再发展,表现好的话,就可以申请撤销,学位证是可以照发的,学校也不会有意刁难自己的学生。或者简单说,只要不开除学籍,就有望拿到学位证。
以下是《清华大学学生违纪处分管理规定》相关条款,请参照学习:
第九条 留校察看处分的察看期限从处分决定书送交之日起计算,期限为一年;其中违纪情节较轻的,察看期限可以为半年。
留校察看期间因故休学或者停学的,休学或者停学的时间不计入察看期内。
在察看期限内,根据学生的不同表现情况,分别处理如下:
(一)学生有突出优秀表现或者先进事迹的,由本人申请,经院系务会议讨论后提出建议,由学校主管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并报请校务会议批准,可以提前解除察看期;
(二)学生没有违纪行为的,察看期满时,由本人申请,经院系务会议讨论后提出建议,由学校主管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并报请校务会议批准,可以按期解除察看期;
(三)学生有违纪行为,按规定可以给予任何一种纪律处分的,均直接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四)学生虽有违纪行为,尚不够给予纪律处分的,经校务会议讨论,视情节可以延长察看期限半年或者一年,但察看期限累计不得超过两年。
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一)违反宪法,反对四项基本原则、破坏安定团结、扰乱社会秩序的;
(二)触犯国家法律,构成刑事犯罪的;
(三)违反治安管理规定受到处罚,性质恶劣的;
(四)由他人代替考试、替他人参加考试、组织作弊、使用通讯设备作弊及其他作弊行为严重的;
(五)剽窃、抄袭他人研究成果,情节严重的;
(六)违反学校规定,严重影响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生活秩序以及公共场所管理秩序,侵害其他个人、组织合法权益,造成严重后果的;
(七)屡次违反学校规定受到纪律处分,经教育不改的。
第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其性质和过错的严重程度尚不足达到第十条规定的,可以给予警告直至留校察看处分:
(一)违反治安管理规定受到处罚的;
(二)违反考场纪律或者考试作弊的;
(三)剽窃、抄袭他人研究成果的;
(四)违反学校规定,影响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生活秩序以及公共场所管理秩序的;
(五)侵害其他个人、组织合法权益的;
(六)损害学校声誉的;
(七)严重违背社会公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八)屡次违反学校规定,经教育不改的。
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处理如下:
(一)触犯国家刑法,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给予开除学籍处分;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给予留校察看或者开除学籍处分;
(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或者因违法行为被行政拘留、劳动教养的,给予留校察看或者开除学籍处分。
第十三条 学生在境外违反所在国家、地区的法律、法规的,视其行为的性质和过错的严重程度,参照第十二条实施。
第十四条 对于屡次违反学校规定,经教育不改的,分别处理如下:
(一)曾两次因违反学校规定受到纪律处分,仍不吸取教训,再次发生违纪行为,应当给予纪律处分的,可以给予留校察看处分,但其违纪行为可以直接给予开除学籍处分的除外;
(二)在一个学年内曾两次因违反学校规定受到通报批评,仍不吸取教训,再次发生违纪行为,应当给予通报批评的,可以给予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