盖平在原东北奉天省,现在为辽宁省。原东北奉天省盖平县就是今天的辽宁省盖州市。这个可以查盖平县志。
盖平县志为东北奉天省(今辽宁省)盖平县(今盖州市)的老地方志。共分三个版本,即康熙二十四年(1685年)版、宣统元年(1909年)版和民国19年(1930年)版。
盖平县,为清康熙三年(一六六四年)改明代盖州卫而设。据史料记载,盖县境内,汉时设平郭县。金、元、明代设盖州。“盖平”之名,是取“盖州”、“平郭”两个历文地名的首字而得。一九六五年经国务院决定,改名为盖县。
战国时期,燕国开拓辽河流栈,盖县属辽东郡。秦统一六国后仍属辽东郡。西汉、魏晋时期,于盖县北设文县(今大石桥市的汤池),南设平郭县(今熊岳城),统归辽东郡管辖。东晋十六国时期的前燕、前秦、后燕,属平州的平郭县。公元四0七年北燕建立后,盖县一度被高句丽割据,并筑建安城(今青石岭的高丽城),置建安县。唐高宗总章元年(公元六六八年)于建安城设置建安州都督府。辽于建安城置辰州,故盖县有古辰州之称。金代改辰州为盖州。元代置该盖州路,治所仍设在建安城。元世祖至元六年(一二六九年)把熊岳、汤池二县并入建安县。元世祖至元八年(一二七一年)建安县并入盖州。明洪武四年(一三七一年)废元代州为卫,改盖州为盖州卫。翌年改筑新城(今盖县县城)。清康熙三年(一六六四年)置盖平县,隶属奉天府。一九一二年中华民国成立,盖县继称盖平县,属奉天省。一九三一年“九·一八”事变后,日寇侵占期间,仍属奉天省盖平县。1945年“九·三”胜利后,成立盖平县人民政府,属辽南行政公署管辖。1946年六月,辽南行署曾于万福庄增设万福县。1946年冬至1947年春,盖县一度为国民党所占领。1947年六月人民解放军收复盖县。1948年十月撤销万复县并入盖县,属辽东省管辖。1954年辽东、辽西两省合并为辽宁省,盖县属辽宁省。后为营口市辖县。(以上摘自“辽宁地名信息网”) 1992年撤销盖县,设立盖州市。
盖平为盖州市的别称,为营口市代管县级市,属于辽宁省营口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