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离婚8年左右了,29岁了,异地恋,女儿11岁跟前夫生活,前夫再婚生了儿子又离婚了。

2024-11-18 14:4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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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你好,你现在女儿是11岁,如果要是女儿愿意和你一起生活的,你可以去法院起诉要求变更孩子的抚养权的。

回答2:

这样的做法不好,已经在女儿的心灵上留下了痛彻心扉的伤疤,不如让她安安静静的长大,不要去打扰她的生活,让她留下美好的记忆和回忆,可以去看她,求得她的谅解,在物质给她补偿。
女儿终会成长长大,终会有自己的生活,倒是你还年轻,生活的路还很长,解决自己的后半生生活才是生活中的重中之重,只有自己过好了,经济宽裕了,有财力能力了才好给女儿丝丝安慰,抚平她内心的伤痛。
抛弃现有的工作去女儿的城市从新找新工作和生活,这无可异议,你的目的是想能看到女儿,感受女儿的气息,给她妈妈的怜爱。
女儿幼小的心灵已承受了很大的磨难和烙印,好不容易平息的哭泣和安静的情绪,你又何必去搅乱,你去看女儿,必给她带来情绪激动和情绪低落的两重天,不利于她的学习,生长发育。所以,不建议去女儿近的地方工作,如果真有心,爱女儿,痛女儿,自己早点拥有个幸福的家,才是对女儿最大的痛爱,才有能力去看女儿,帮助女儿。

回答3:

完全可以在女儿一块区域工作,多点接触把母爱补上。

回答4:

即使离婚,作为母亲是有探望女儿的权利的。
如果现有工作不理想,想换工作,为了方便换工作近点也可以。如果现在工作还可以,不建议换工作,现在好工作不好找,再加上现在交通方便,一个多小时的车程不算远。
另外还要看女儿和男方那边的态度。

回答5:

你想你女儿想照顾他 你就可以行动起来 这种事没有对错 母爱不是对错衡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