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只凭借条起诉,被告可以未收到借款为由反驳。
民间借贷合同是实践性合同,要证明借贷关系的成立,不能仅凭一张借条就认定双方之间的借贷关系成立。出借人要证明民间借贷合合同成立与生效,除了提供借条这一直接证据之外,还要证明其确已支付了借款。因为现实中存在很多借款人已经还款但没有要回借条的情况;也有出具了借条但未获得款项;甚至还存在被强迫打借条等特殊情况。单凭一张借条并不能证明借贷关系的成立,原告没有完成举证责任。如果被告否认并且提供了足以怀疑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原告主张以现金支付的方式出借款项,除借条之外,不能提供其他证据证明存在借贷关系。被告否认,经审查无法认定借贷关系是否存在,对于数额较小的借贷,出借人作出合理解释的,一般视为债权人已经完成证证明责任,可以认定借贷事实存在;对于数额较大的现金支付,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出借人本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有关经办人员到庭,陈述款项现金交付的原因、时间、地点、款项来源、用途等具体事实和经过,并接受对方当事人的质询和法庭的询问。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即应当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债权人凭借条起诉,能证明债权关系就可以
被告是否借款,借条是不是你写的,自己不清楚吗?
你是否借款,你是否写过借款条,如果不是你的写的,你可以申请自己鉴定
是否存在借款事实,是在什么情况下写的借条,你可以向法院说明,也是需要证据的
自己不懂法律,可以请律师代理案件,为你提供法律帮助
借条自借款之日起,明确有注明还款日期的“借条”,两年之内都有效,过了两年如果未还款也未从新立借据,该借据已失去起诉效率,如果借条只注明借款金额,并没有注明还款日期的情况下,该借据原件视为长期有效,如果债务人没有相应对等借款金额的还款转账记录,债务人永远要清偿还款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