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十岁了,之前没有出生证明,现在转户口需要出生证明,怎么办理?

2024-12-03 18:4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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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给孩子补办出生医学证明,需要孩子父母持有身份证,户口本,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或委托管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补办孩子出生证明。
  《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规定:
  第二十二条 补发《出生医学证明》只适用于1996年1月1日(边远贫困地区自1996年3月1日)以后出生的婴儿。
  第二十三条 1996年1月1日以前出生的公民,一律不予补发《出生医学证明》。如出国等需要出生医学证明,以公证部门出具的“出生公证书”作为合法有效证件。
  第二十四条 遗失《出生医学证明》要求补发,应向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或委托管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如下材料:
  (一)原《出生医学证明》签发单位提供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记录及原《出生医学证明》编号的证明。
  (二)父母双方户口簿及身份证。
  经核实情况属实给予补发,同时登记备案。
  未办理户籍手续前遗失《出生医学证明》的,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正、副页;办理户籍手续后遗失的,只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正页。
  具体补发程序由各地卫生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补发《出生医学证明》的相关资料由补发机构登记备案,永久保存。

回答2:

出生证明的补办,应该是在孩子的出生医院或由县级卫生部门指定的机构办理。
补办《出生医学证明》需提交的材料:
1.监护人填写《补发出生医学证明》申请表
2.助产单位相关原始病历复印件或接生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3.父母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均需复印),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的材料提交要求,各地都有不同的规定,但基本还是以上所说的范围。
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

回答3:

叫村里书记打个证明

回答4:

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