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拍卖活动的主要程序包括:
(1)委托拍卖。当事人双方签定合同,规范双方责任、利益和义务; (2)发出拍卖公告。向公众发出拍卖相关事宜的公告,扩大拍卖活动的宣传影响;
(3)拍卖交易。通过竞买,采取竞价的方式寻找竞得人;
(4)拍卖成交。拍卖物交付买受人,买受人向拍卖人交付价款,委托人与拍卖人结算拍卖费用及价款。
拍卖就是委托拍卖公司进行藏品拍卖 流程如下:实物鉴定 洽谈合作出手方案以及交易底价 委托拍卖 成交或者不成交 拍卖之后可能要给拍卖公司佣金以及上缴个人所得税
卖掉一个东西
我国拍卖活动的主要程序包括:
(1)委托拍卖。当事人双方签定合同,规范双方责任、利益和义务; (2)发出拍卖公告。向公众发出拍卖相关事宜的公告,扩大拍卖活动的宣传影响;
(3)拍卖交易。通过竞买,采取竞价的方式寻找竞得人;
(4)拍卖成交。拍卖物交付买受人,买受人向拍卖人交付价款,委托人与拍卖人结算拍卖费用及价款。
拍卖佣金是指拍卖人按拍卖成交价的一定比例向委托人及买受人收取的服务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的规定,拍卖人可以向买受人收取不超过成交价款5%的佣金。艺术品拍卖收取佣金的比例按照国际惯例一般为10%。
以委托寄售为业的商行当众出卖寄售的货物,由许多顾客出价争购,到没有人再出更高一些的价时,就拍板,表示成交。 另称减价抛售;甩卖:大拍卖。 我国拍卖法中已确认公开、公平、公正及诚实信用为拍卖活动必须遵守的基本原则。
拍卖也称竞买,“资本主义制度一种买卖方式”,这是79年版本辞海中的解释,相隔十年以后出了第二版,上面是这样说的:“拍卖也称竞买,商业中的一种买卖方式,卖方把商品卖给出价最高的人”,应该说这是一大进步,是改革开放的结果。拍卖品不是都是处理商品,外面很多拆房子,换季拍卖等,实质上是一种大甩卖、贱卖,我们所说的拍卖是一种高档次的行为,不是削价处理,价格是不固定的,必须要有二个以上的买主,要有竞争,价高者得,没有这三个条件的不能称为拍卖。
《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定义:“以公开竞价的方式,将特定的物品或财产权利转让给最高应价者的买卖方式”。
美国经济学家麦卡菲认为:“拍卖是一种市场状态,此市场状态在市场参入者标价基础上具有决定资源配置和资源价格的明确规则”。
经济学界认为:“拍卖是一个集体(拍卖群体)决定价格及其分配的过程”
我国拍卖法中已确认公开、公平、公正及诚实信用为拍卖活动必须遵守的基本原则。